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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核对2023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、指导工作量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12-15 编辑:

各学院:

请组织本院教师核对2023年(即2022-2023-2学期和2023-2024-1学期)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量。

一、工作量计算依据:2021-2024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

二、数据来源

1.教学工作量

研究生系统2022-2023-2学期和2023-2024-1学期任务书,任课教师、学时数不予修改。

2.指导工作量:师生互选结果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教学工作量

1)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研究生系统中开课任务为准;

2)请从核对表中删除非全日制研究生(含跟班)教学工作量。如有未删除数据,一经核实将追回相应工作量;

32022-2023-2学期,对学位课(必修课)选课人数不足5人、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(受招生人数限制的课程除外),工作量的计算乘以相应的系数(已单独标记)。2023-2024-1学期,学位课(必修课)选课人数不足10人、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(受招生人数限制的课程除外),工作量的计算乘以相应的系数(已单独标记)。请仔细核对其他课程,如有不满足人数要求的一并修改

2.监考工作量

公共课、专业课监考工作量以研究生系统中备案的考试安排为准,其余不计。

3.重修工作量

重修未开班单独辅导的以6个工作量计,其他跟班的课程已经将人数合并入正常教学班。

4.各学院在回传本学院工作量时,删除(不要隐藏)其他学院工作量,只保留本学院工作量。修改处和新增部分请以明显标识标记,或以学院为单位当面修改。

5.请仔细核对教师工号,工作量由教师当前所在学院统计。

6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工作量核算工作,每一位相关教师均需确认无误,签字版提交后将不予修改数据。核对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:周昉84022819(教学工作量、监考工作量)、翟旻88959561(指导工作量)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请以学院(部门)为单位于第十七周周二(20231219日)下午1500前提交以下材料:

1.附件1(电子版、pdf扫描版)和附件23(电子版)发送至pyb@qust.edu.cn

2.附件1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,四方校区第一行政楼322)。




研究生院

202312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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